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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磷农药中毒 (别名:暂无相关信息)
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图片
疾病名称:有机磷农药中毒
所属部位: 全身
就诊科室: 急诊科 神经内科 其他
症状体征: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。与进入途径。农药..  详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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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
  1。清除毒物。防止继续吸收

  首先使病儿脱离中毒现场。尽快除去被毒物污染的衣。被。鞋。袜。用肥皂水。碱水或2%~5%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清洗皮肤(敌百虫中毒时。用清水或1%食盐水清洗)。特别要注意头发。指甲等处附藏的毒物。眼睛如受污染。用1%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冲洗。以后滴入1%阿托品溶液1滴。对口服中毒者若神志尚清。立即引吐。酌情选用1%碳酸氢钠溶液或1∶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。在抢救现场中。如无以上液体。亦可暂以淡食盐水(约0.85%)或清水洗胃。敌百虫中毒时。忌用碳酸氢钠等碱性溶液洗胃。因可使之变成比它毒性大10倍的敌敌畏。对硫磷。内吸磷。甲拌磷。马拉硫磷。乐果。杀螟松。亚胺硫磷。倍硫磷。稻瘟净等硫代磷酸酯类忌用高锰酸钾溶液等氧化剂洗胃。因硫代磷酸酯被氧化后可增加毒性。洗胃后用硫酸钠导泻。禁用油脂性泻剂。食入时间较久者。可作高位洗肠。应用活性碳血液灌流(HPA)可以清除血中有机磷毒物。对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有良好效果。

  2。积极采取对症治疗

  保持病儿呼吸道通畅。消除口腔分泌物。必要时给氧。发生痉挛时。立即以针灸治疗。或用短效的镇静剂。忌用吗啡和其他呼吸抑制剂以及茶碱。氨茶碱。琥珀酰胆碱。利血平。新斯的明。毒扁豆碱和吩噻嗪类安定剂。呼吸衰竭者除注射呼吸。剂和人工呼吸外。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正压给氧。及时处理脑水肿和肺水肿。注意保护肝。肾功能。心脏骤停时速作体外心脏按压。并用1∶10000肾上腺素0.1ml/kg静脉注射。必要时可在心腔内注射阿托品。在静滴解毒剂同时适量输液。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的丢失。但须注意输液的量。速度和成分。在有肺水肿和脑水肿的征兆时。输液更应谨慎。严重病例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。在抢救过程中还须注意营养。保暖。排尿。预防感染等问题。必要时适量输入新鲜血液或用换血疗法。

  3。解毒药物的应用

  在清除毒物及对症治疗同时。必须应用解毒药物。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:

  ①胆碱能神经抑制剂

 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。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。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。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。减少腺体分泌。促使瞳孔散大。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。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。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;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。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。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。痉挛和解除麻痹等。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。必须强调早期。足量。反复给药。中。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。在用阿托品过程中。注意达到“化量”指标。即当病儿瞳孔散大。不再缩小。面色转红。皮肤干燥。心率增快。肺水肿好转。意识开始恢复时。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。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。待主要症状消失。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。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。如有复发征象。立即恢复用药。654-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。毒性较小。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。其"化量"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。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-2即可治愈。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。

 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

  如解磷定(PAM)。氯磷定(PAM-Cl)。双复磷(PMO4)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。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。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。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。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。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。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。肺水肿。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。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。可任选一种。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。其对内吸磷。对硫磷。甲拌磷。乙硫磷。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。对敌敌畏。敌百虫等疗效较差。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;对马拉硫磷。乐果疗效可疑。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。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。应以阿托品为主。亦可应用双复磷。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。较易透过血脑屏障。并有阿托品样作用。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。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。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。效果较解磷定好。本品可作皮下。肌内或静脉注射。但其副作用较多。如剂量过大。尚可引起室性早搏。传导阻滞。室颤等。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。

  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:均应早期。足量应用。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。治疗期间。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。<30%时。必须联合用药。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:

  (1)轻度中毒

  阿托品每次0.02~0.03mg/kg。口服或肌注;或用氯磷定每次15mg/kg。肌注;或解磷定每次10~15mg/kg。加于5%~25%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。必要时。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~4小时重复1次。至症状消失为止。一般1~2次即可。

  (2)中度中毒

  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。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.03~0.05mg/kg。每30~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。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~30mg/kg。静脉注射。每2~4小时可重复1次(剂量减半)。症状好转后。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。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。剂量为每次0.03~0.05mg/kg。15~30分钟1次。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。并延长间隔时间。

  (3)重度中毒

  应用阿托品每次0.05~0.1mg/kg。静脉注射。特别对危重病人。开始应大量突击使用阿托品以挽救生命。首次可用0.1~0.2mg/kg。静脉注射。每10~15分钟一次。以后改为每次0.05~0.1mg/kg(按首次半量)。10~20分钟1次。至瞳孔散大。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恢复时。减量并延长注射时间。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(每次30mg/kg)。如症状无好转。可于半小时后重复1次。剂量减半或20mg/kg;以后视病情需要。可每2~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。每小时0.4g。如病情好转。逐渐减少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。延长用药间隔时间。并酌情考虑停止注射(病情好转至少6小时以后)。待症状基本消失后至少还应观察24小时。此外。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654-2(代替阿托品)及双复磷。654-2的剂量和用法:轻症中毒每次0.3~0.5mg/kg。肌注或静注;中度中毒每次为1~2mg/kg。静注;重症中毒每次为2~4mg/kg。静注。必要时每隔10~30分钟可重复给药。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:轻度。中度中毒每次为5~10mg/kg;重度中毒每次为10~20mg/kg。根据病情。每隔30分钟~3小时1次。

  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及胆碱酯酶复活剂中的同类药物。每次只能选用一种。不可两种同时应用。

  近有报道用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制的苯克磷(由苯托品。开马君和双复磷等组成)治疗成人有机磷中毒。具有疗效高。作用快。使用方便等优点。但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而相应调整用药方法以及适当增加有关药物。

  另据报道。活性炭血液灌流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为一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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